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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篇官方說法,居然有了後續答案...


那天突然在e-mail裡發現到市政府的回覆...
是針對那天我投書的內容再做回覆...
不過看來看去,我還是覺得一樣在於"我們吃不到"
唉...
以下是回應內容...

案件主旨:
(Case Subject)
有關2008年台北國際聽障運東邀請賽一事
案件內容:
(Case Content)
市長 您好:
想必您已經知道9月10日閉幕當晚手譯志工在小巨蛋前抗議一事,很多人以為我們抗議是無法進場享用晚餐的酸葡萄心態,但您想想,如果我們是因為無法進場吃飯而抗議,那又何必不求回報的加入志工參與活動,許多志工放下工作來參與這樣的盛會,我們會因為一頓晚餐而抗議嗎?我們抗議的是因為賽會期間不尊重聾人,不尊重志工朋友,從萬人手語大會師開始到開幕閉幕典禮,處處都可以見到不尊重聾人之處,而那閉幕典禮,負責承辦的金華國中認為手譯志工不需進場協助翻譯,而拒絕手譯志工進場協助翻譯,閉幕當晚只剩下幾位翻譯志工在場,其餘全是長相甜美的學生聽人志工,請問學生聽人志工上過幾場國際手語課,當我們忙著做與國外聽障朋友做翻譯的同時,他們又在哪裡?如果國外聽障朋友需要翻譯時,誰又可以負責?我們還在小巨蛋前開會討論時,馬上聚集了10多位警察,更有警察錄影存證,甚至拿廣播器準備警告志工們,我們不過是在開會討論這次賽會的缺失,尚未接近王朝飯店,就被警察高度關切,我了解警察們為了要保護市長您的責任,但我們並沒有"偉大"到需要警察來關切,而在我們解散後到旁邊照相留念時,還有幾位警察跟隨我們,國外觀光客都可以集體照相留念,為何自己台灣人集體照相就被關切。我很高興此次台北可以承接這樣大的盛會,但從上到下,處處缺失,我原本想要直接e-mail到金華國中信箱,不過實在不知要如何進入他們的信箱,只好把原由告知市長您,我不是聾人朋友,我是參與此次活動的聽人手譯志工,我了解聾人朋友的需求所在,也希望北市府在承接這樣的盛會同時,也了解一下聾人朋友的文化,並尊重他們!
受理機關:
(Handled by)
體育處
回復機關:
(Response from)
體育處
回復日期:
(Response Date)
2008/10/7
發文字號:
(Issued Number)
97.10.07 北市體處競字第09730891700 號
處理情形:
(Case Status)
親愛的市民您好:
 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:
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:
您至市長信箱電子郵件,市長非常重視,已交由本處彙辦,您信中所陳述事項,說明如下:
有關您反映「2008年臺北國際聽障運動邀請賽」乙案,本處說明如後; 市府對於能夠承接如此盛大之賽事深感榮幸,自申辦成功以來,一直不斷努力地進行各項籌辦工作,經本處暸「2008年臺北國際聽障運動邀請賽」閉幕典禮,由於舉辦場地腹地較小(僅430席),扣除參賽選手隊職員300餘人及貴賓、工作人員後,餘席實無法容納所有志工人員參加,故聽奧基金會已於本年9月27日辦理志工感謝餐會,以感謝志工於賽會期間的辛勞與努力。另警察人員於場外聚集,係為維護會場秩序及安全,聽奧基金會於當天已與抗議的代表當面溝通,化解誤會,至於金華國中的態度,已於邀請賽檢討會中提出討論,作為爾後辦理之參考。
倘您還有任何疑問請洽本處競技運動科薛小姐,聯絡電話2570-2330分機605或市民熱線1999。
最後謝謝您來信與指教,並祝您 健康愉快。
臺北市體育處處長 房振昆敬復

答案很像吧...
只是多了...

「聽奧基金會於當天已與抗議的代表當面溝通,化解誤會,至於金華國中的態度,已於邀請賽檢討會中提出討論,作為爾後辦理之參考。」

希望,基金會的人...
真的會檢討...
其實,我覺得他們不但不尊重聾人文化...
也不夠尊重志工...
所有的事情,幾乎都是前幾天才宣佈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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